河南省许昌市鄢陵县大马乡三道河村前些年是上访大村,因土地宅基、邻里关系及村里财务问题引起大量矛盾纠纷,导致越级和集体上访在该村频繁发生,治安、刑事案件发案率居高不下,村干部走在路上有人拦,回到家里有人缠。
自从村组选聘了8个调解员,他们宣传法律知识、解答疑难问题、做好说理讲法工作,在处理矛盾纠纷中事前讲法、事中析法、事后明法。“现在可不一样了,”村支部书记李银卿说:“有了调解员,没有不能解决的问题了。”目前,这个村勤劳致富的多了,上访告状的绝迹了。
针对新时期农村土地承包、征地补偿、环境污染、集体资产处置、村级财务、邻里矛盾纠纷等出现问题较多的现状,自2007年以来,许昌市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健全完善县、乡(镇、办)、村、组四级民调网络,全市98个乡(镇、办)和2342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民调组织和调解室。通过群众推选、乡(镇、办)考核把关、市、县审查备案的形式,把办事公正、联系群众、热心调处工作、有一定法律知识的村民选配到调解工作岗位上,全市共选举和聘任了19200余名村组调解员,达到每个村民组都有1名以上调解员。该市司法局采取市、县、乡(镇、办)三级培训,每年对全市调解员进行1-2次集中轮训和以会代训的形式,共培训调解员27220人次,使广大调解员接受了党的方针、政策、有关农村法律法规和调解技巧、原则、方法的学习培训,有效地提高了调解员的政治、思想、业务素质和做好调解工作的积极性。据统计:一年多来,仅乡村组民调员调解的各类矛盾纠纷达3万余件,制止群体性械斗1420件,防止民转刑460余件。市委书记毛万春在调研基层司法所建设和民调工作时指出:“基层司法所和民调工作投资少,效果好,作用大。”目前,全市已有352名调解员分别受到省、市、县的表彰,86名调解员荣立三等功。
广大调解员他们身在基层,与群众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在工作中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他们关注民生,以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为目标,小到夫妻两口吵架、大到宅基地经济纠纷。及时调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积极开展定期、集中和专项排查调处活动;在调处中普法、在普法中调处,预防矛盾纠纷发生。既解决了矛盾纠纷,又从根本上修复裂痕、消除隔阂、改善关系、增强和谐。长葛市路庄村路桂英今年76岁,丈夫早年去世。今年初,四个儿子、儿媳妇嫌其年迈不愿尽赡养义务,造成老人生活困难。调解员知道后,及时反复向四兄弟宣传法律法规,讲解赡养老人的义务以及不尽义务的危害,使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最后达成了每月轮流照顾、生活费每月提供20元,有病兑钱治疗的赡养协议。老大张双林说:“通过这个事,我学到了法律知识。今后,我一定带头赡养好母亲,不叫外人看笑话。”
如今,在广大农村,民调员成了“香饽饽”。他们活跃在村头巷尾、房前屋后,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为保一方稳定做出了贡献。
丁乃忠 杨树科 闫正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