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明通讯员吴宇航郭春雨)吉林省各级人大代表今后可以应邀列席全省各级法院的审判委员会会议;到法院观察庭审和听证活动,并对审判活动进行评议和监督;法院重大信息将通过信息网络平台、电子邮件群发、短信群发等方式即时通报给人大代表……这一系列创新性的举措,是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日前下发的《关于在全省法院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中的规定。
吉林高院此举意在最大限度地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据了解,吉林高院此次有四点创新:提出“人大代表工作”概念,取代沿用多年的“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提法,站位更高,视角更广,内涵更丰富;将以往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听证活动改为邀请人大代表“观察”庭审听证活动,更加尊重人大代表的主体身份,更加准确地体现人大代表参加庭审听证活动的独特地位;建立了邀请人大代表特别是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以增强审判活动的公开性和司法裁判的公正性、权威性;进一步确立了人大代表工作院长负责制,突出强调全省各级人民法院院长是人大代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人大代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