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亚南 通讯员 王泓毓
今报新乡讯 为“遥控”被敲诈对象,获嘉县两名少年用敲诈来的钱给3名小学生“配备”了手机,先后敲诈得手5000余元。9月9日,两名少年分别被获嘉县法院判刑6个月和4个月。
兰军和陈琳(均为化名)都是获嘉县人,初中就辍学在家。本来并不相识的两人都经常到县城的网吧玩,就混成了朋友。
去年冬天的一天下午,兰军和陈琳在网吧看到一个名叫李文(化名)的小学生出手非常大方,就对其进行恐吓,敲诈了500元。几天后,两人再次找到李文,敲诈了1500元。
为达到“长期控制”的目的,兰军和陈琳用敲诈来的钱为李文和另外两个小学生每人“配备”了一部廉价手机。兰军和陈琳只需打一个电话,3个小学生就会乖乖送来成百上千元现金“献给”两位“大哥”。兰军和陈琳实施敲诈时连1元的硬币都不放过,两人用敲诈来的钱去网吧打游戏、买衣服或乘车去外地与网友狂欢。
今年5月29日,李文的父亲发现孩子有些异常,询问得知情况后,立即报了案,兰军和陈琳很快被抓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