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偷电脑被抓到判刑,仅用33天
在上虞检察院试点的这项新制度
不仅仅简化了办案程序
还能减少犯罪嫌疑人的精神压力
通讯员 岳耀勇 沈培钢 芦近远 记者 杨丽
沈某,四川人,到上虞不久。
8月20日,沈某被依法批准逮捕;昨天,当地法院作出判决:判处10个月有期徒刑,并处1000元罚金。前后用了33天,这么快,在当地是第一次。
这是由于上虞启用了“认罪轻案办理程序”。以往,像这样的盗窃案,从小偷被抓到被判,可能要花五六个月。
符合三种条件才能使用“认罪轻案程序”
8月1日起,全国7个基层检察院开始试点《认罪轻案办理程序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上虞市检察院是浙江省唯一试点单位。沈某的案子是浙江省适用认罪轻案程序审理的第一案。
符合三种条件的刑事案件可以享受这种“待遇”:事实清楚,主要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
这类刑事案,从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到检察院提起公诉,再到法院作出判决,累计办案期限不超过35天。
“认罪轻案程序”的两个亮点
以沈某的案子为例。
8月26日,案子到了上虞市检察院。“建议可适用认罪轻案办理程序办理”,警方在起诉意见书里写道。
“他是初犯,认罪态度较好”,检察官唐冠彪调查后发现,此案符合新程序适用条件。最后,上虞检察院决定,此案根据新程序来办。
三天后,上虞市检察院商请当地司法局,为沈某指定了一个律师。
唐冠彪拿着“认罪答辩笔录”,和律师一起到了看守所。这是这场改革最大亮点之一——“笔录”,为确保犯罪嫌疑人认罪答辩的自愿性和固定认罪的有关内容,同时为保证程序简化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首先,唐冠彪确认沈某的身份等资料:“按新程序,审查起诉和审判分别在10日内审结。”
沈某还不知道什么是新程序,唐冠彪解释说,要是采用普通程序起诉和审判,一般各要1个月,沈某猛点头。
接下来,是此次改革中的另一亮点:证据开示。“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将全面开示证据,并就定罪和量刑提出意见”。而以前,这是要到法庭上才展开的。
唐冠彪出示了主要证据——笔记本电脑等,沈某都承认了,律师也点头认可。最后,三方在笔录上签字,仅用一个小时,一份“认罪答辩笔录”制作完成,将随起诉书一并递交法院。
从案发到判决,此案总花了33天时间,不仅“提高了司法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也“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障了他的诉讼权益。”
对犯罪嫌疑人意味着什么
这场改革,也可能带给犯罪嫌疑人一种新的命运。
“有的轻微刑事案件,如按以往程序办理,从被抓到法院宣判,可能长达半年之久,有时候可能判拘役的(记者注,拘役的法定刑期为一至六个月),到最后可能只能判处有期徒刑了,这不符合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
除此之外,减少羁押时间,能让犯罪嫌疑人减少在羁押期间的精神压力。
简化程序会不会带来新问题
按新程序办案,效率是提高了,但会不会造成漏洞,比如犯罪嫌疑人只承认A罪,隐瞒了B罪,而没被发现?
“看他犯罪的主要证据”,上虞警方说,“虽然都是轻刑案件,但在侦查取证上,我们都以高标准来办,全面铺开,争取尽可能多的犯罪证据。”
轻微刑事案件的这项快速处理程序,有人称为“中国式的辩诉交易”,对此,浙江省检察院有关人士认为,“这不同于西方的辩诉交易制度”,“一旦出现证据有疑问,或辩护律师提出疑议等情况,案件马上转入普通程序处理。”
辩诉交易:
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在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许多国家得到了承认和借鉴。指的是,检察官与辩护律师之间,或者与被告之间可以进行讨论,以达成某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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