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中国青年报》记者撰文呼吁:“请不要忘记魏文华”———因为“8月22日,魏文华一案悄然开庭。前一天,他的弟弟魏文中打来电话,告诉我这个消息。电话里,他声音疲惫,央请我联系几家媒体,因为"当时关注的媒体,现在都联系不到了"”。
8个月前,市民魏文华因拍摄城管野蛮执法,被湖北天门市城管殴打,随即死亡。相比于“魏文华事件”刚刚发生时公众的义愤填膺以及舆论的群情激昂来,8个月后的今天,舆论和公众对魏文华案件的关注度大幅下降。
关注度的下降,是否一定意味着媒体社会责任感的沉沦?事实上,从媒体传播的规律来看,之前轰轰烈烈的事件,一段时间后慢慢冷却,是正常的事情,套用新闻学中的一句话,即“今天的新闻是金子,昨天的新闻是银子,前天的新闻是垃圾”。时效性于新闻报道而言,从来都是极其重要的。
我们不可能要求新闻总是重点关注一些“旧闻”,在这个新闻随时都在发生的时代,具体的新闻事件总会老去。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媒体就不应该持续地关注那些对社会发展具有推动力的事件,也不意味着媒体从来都“喜新厌旧”,而是说,对于新闻报道来说,即便是一件再有价值的事件,从报道的那一刻起,就要面临关注度“边际效应”递减的命运。
或者说,媒体的社会责任感只能体现在将那些丑恶的现象曝光,至于说丑恶现象能否迅速得到纠正,很大程度上已经超出了媒体的职责范围,应该由其它的社会职能部门按照自己的职责划分来完成。以魏文华事件为例,在媒体曝光之后,则应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法院来继续推进,让正义得到伸张,让受害者的心灵得到慰藉。
正常运转的社会总有一套完备的机制,这样的机制虽然不能保证除恶务尽,但却能够保证恶的事件发生后,一连串纠错机制迅速启动,最大程度地惩罚已经发生的“恶”,阻止“恶”的蔓延。而媒体只是这个庞大社会机制上的环节之一。如果它不去履行自己的职责,整个机制的运转就会出现问题。反之,如果整个机制的运转仅仅依靠媒体,这样的机制是不健全的,也难以正常运转下去。这样的机制就是百姓的权利保护规则和程序。新闻总会老去,但只要有法治作担保,百姓的权利就会保障。
今天,当我们的记者大声疾呼“请不要忘记魏文华”时,说明在媒体曝光魏文华事件后,相关的权利保障机制尚不能满足公众、尤其是受害者的稳定预期,以至于当事人的亲人不得不央求媒体持续关注事件,从中寻找安全感。
实际上,法治社会不应该鼓励“孤胆英雄”,媒体也当不了这样的“孤胆英雄”。应该是,当新闻渐渐老去,一度受伤的权利能得到健全机制的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