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9月12日电 9月7日至12日,由韩启德副委员长率队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江西省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在赣期间,检查组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情况汇报,实地考察了吉安、赣州、瑞金、吉水等市、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听取了市、县的汇报,与各级干部、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民群众进行了座谈。
在检查期间,韩启德指出,要深刻认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意义,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小农户对接大市场,促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的最有效方式之一,对解决“三农”问题,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将发挥重要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符合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要坚持依法治国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法律的宣传,在实践中领会法律的内涵,认真执行法律的各项规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韩启德指出,合作社的发展有多种多样的模式,在工作中要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放手让农民群众去实践、去创造,尊重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各级政府制定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政策要有可操作性,要让农民群众了解获得支持的途径。有关部门要采取措施,缓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资金的状况,注意解决合作社人才缺乏的问题,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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