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09-13 03:58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坚决依法取缔
本报9月12日讯记者今天从省安监局了解到,针对襄汾“9·8”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故暴露出来的尾矿库等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我省将严厉打击非煤矿山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杜绝私挖滥采、超层越界、以采代探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凡是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提请政府坚决依法取缔。
为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我省将进一步加强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对全省尾矿库进行一次彻底治理整顿。全省除中央驻晋和省属国有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正常生产外,其余中小选矿厂一律停止生产,尾矿库停止运行,经过整顿检查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检查验收的重点是:尾矿库排洪、泄洪、排渗设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畅通有效;坝外坡面的维护措施,是否有排水沟,是否有植物种植和覆盖;上游坡面是否有防护措施,坡比是否符合安全规程要求;调洪库容、安全超高和最小干滩长度,是否能满足规程要求;坝体位移观测设施的设置是否正确;坝顶照明和通讯设施及库区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完善。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尾矿库,立即停止使用,进行闭库设计,按程序实施关闭;没有设计或无资质设计的尾矿库项目,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没有落实尾矿库建设项目“三同时”、存在设计不规范、坝体稳固程度和安全性能达不到规定标准,以及擅自变更设计、违规建设的,提请当地政府实施关闭。
我省将进一步提高准入门槛,安监部门联合相关部门严格进行立项审批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严把安全准入关,避免重复建设。引导选矿企业进行兼并重组,建设规模化大型选矿厂,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严格安全许可,除个别安全生产条件达标的可以换证外,其余的以关闭旧库、建设新库为主,通过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换证工作,彻底淘汰和关闭一批安全基础条件差的尾矿库,从根本上改变目前全省尾矿库数量多、规模小、安全保障能力低的现状。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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