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今年以来,山西省繁峙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不断接到消费者反映,对药品包装上面所印刷的“有效期”比较混乱的情况提出批评。针对消费者的批评,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联合对药品市场进行了检查,结果发现药品包装在“有效期”的印刷上确实非常混乱。
有的是“见瓶盖喷码”、有的是“见盒盖”、有的是“见说明书(而说明书却在瓶内装着)”,还有的是“见封口处”,见“左上角”,也有的是凹版无色印刷或凸版无色印刷。在排版上,有横排的,有竖排的,还有的字号非常小,消费者根本看不清。绝大多数的“有效期”都没有印在显眼处,更没有用相对大号字体与深色颜料来印刷。
越来越多的居民家庭都自备了“小药箱”,把一些常用的药买回来放入“小药箱”以备急用。而药品的“有效期”与食品的“保质期”所不同的是,食品买回家后大多会及时食用,消费者也可以根据食品的“保质期”来安排食用时间,尽量在“保质期”内食用完。而药品可就不同了,因为它是视病情及身体状况而决定是否服用,有的一盒或一瓶药会放置很长的时间后再用,这样一来,在服用时查看“有效期”就显得相当重要。一旦服用了“失效药品”,不但起不到治疗作用,甚至还会对身体带来伤害。而那些采用无色凸凹印刷,甚至是字迹很小的“有效期”药品,经过在家庭“小药箱”中较长时间的存放,再经过反复开启,反复封合,字迹就会变的模糊不清,无法辨认。一位张姓的消费者说,有时候他甚至带上眼镜也无法看清,最后只好扔掉。山西省张改云 弓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