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记者从太原市政法委召开的太原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创新课题推进会上获悉,市检察院将根据太原市实际情况,把煤炭、电力、土地出让、商业保险等领域纳入档案范围中。
今年6月份,太原市检察院建立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档案",收录了从1997年以来所有被法院判"行贿"、"受贿"罪名成立者。
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市检察院申请查询行、受贿犯罪情况。目前,已接受群众咨询、查询51次。
今年8月,太原市检察院接到了某供热管理中心的申请,要求对3家施工招标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经查询,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据介绍,检察机关提供对外查询需要一定的申请审批手续:单位向检察机关提出查询请求的,应当持书面申请和有效单位介绍信;个人向检察机关提出查询请求的,应当持书面申请和有效个人身份证件。
目前,太原市的行、受贿资料由太原市检察院提供查询。无论是单位或者个人申请查询,只要具有正当理由,检察机关都不得拒绝查询。但检察机关不参与、不干预对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个人或单位的实体处理,只负责查询,如实提供查询结果,由查询单位根据查询结果作出处理,并向检察机关作出反馈。"现在,档案查询范围仅在建设、金融、政府采购等五大领域,随后,我们将根据太原市实际情况,把煤炭、电力、安监等领域也纳入其中。"太原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将被纳入其中的领域都是与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又很容易发生贿赂的领域。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以往对行、受贿行为的查处,都是进行的事后监督。而现在对行贿企业以及个人记录在案,一旦发现就会把他们排除在市场之外,这样想行贿者会在行贿之前考虑一下行贿成本以及风险,会重新权衡利弊。"(李飞飞) (来源: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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