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加强校车交通安全工作 报废车不得接送学童
华商报讯(记者 刘兢) 近日,省公安厅、省教育厅联合发出通知,对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工作提出,拼装车、报废车、拖拉机等各类不合格车辆不得接送学生和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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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落实校车的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校车道路交通事故,通知要求各级部门及有关单位严格落实学校、幼儿园校车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校车安全保障措施。公安交管部门要与辖区所有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的校长、园长签订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交通安全责任。
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大对校车行驶路线,特别是通行县乡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依法严查车辆超员、超速、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设置、完善明显的警告、限速、慢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合理设置接送学生、儿童车辆的停车区域和统一乘车站点。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没有资质的机动车搭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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