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消息 据台联合报报道,台北地方法院昨天(15日)开庭审理调查局前局长叶盛茂被控隐匿公文案,叶盛茂当庭承认将黄睿靓海外洗钱公文交给陈水扁。但被问到为什么要交给陈水扁?叶盛茂语塞,六、七分钟答不出来,还和律师低头讨论许久,最后表示要想一想,下次开庭再回答。
法官定22日上午再开庭审理。
叶盛茂昨天出庭前后,两度向采访的记者表示,他将公文交给陈水扁时,没有第三者在场,否认了“立委”邱毅爆料的“法务部”前部长施茂林、“检察总长”陈聪明当时也在场的说法。
法官昨天还传唤调查局洗钱防制中心主任周有义及承办人邹求强作证,了解调查局处理艾格蒙联盟传来数据的公文签核程序。两人都证称,过去是逐级层报,本案却是叶盛茂下令行为“极机密”公文,并批示“发”。不过新任“调查局长”吴瑛具名给法院的回函,却表示该局对“机密”的核定,权责只到“机密”等级,这份公文是邹求强“勾错了”,勾成“极机密”。
据了解,叶盛茂庭讯时仍坚称将艾格蒙传来的黄睿靓涉洗钱数据告诉“检察总长”陈聪明,但法官问他,这份数据属性到底属于司法犯罪案件还是“国安”情资?如果是“国安”情资,为什么要呈报给“检察总长”?若属司法犯罪案件数据,为何拿给当事人陈水扁?
叶盛茂原本避重就轻表示,当时他忙着办退休,才把公文交给陈水扁,法官当庭斥责他,“到法庭不要讲法官不会相信的话”;叶盛茂顿时语塞,支支吾吾,答不出来,并和律师讨论,最后请求下次开庭再作答。
由于艾格蒙联盟提供的数据被调查局制成“极机密”公文,上面并有发文日期、文号,台北地院去函调查局核定公文流程,另去函调查局上级机关“法务部”是否要解密?“法务部”尚未回函法院。虽然是否属极机密待确认,法院昨天仍采不公开审理方式开庭。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