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9月16日电(记者王晓磊) 16日,全球最大连锁零售商沃尔玛在重庆分店的劳动关系双方代表签订集体合同,规定了员工工资增长、带薪休假、加班补偿、社会保险、女职工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权益。将有1600名沃尔玛员工从中受益。
本次签订的集体合同内容主要包括:建立平等协商制度,凡涉及员工薪酬、休假等切身利益问题须经劳动关系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工作满三年的沃尔玛员工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08年、2009年全日制员工工资比上年平均增长8%;最低工资标准明显高于重庆市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等。此外,加班补偿、带薪休假、女职工权益保护等也作了具体规定。
重庆沃尔玛九龙广场分店工会主席陈登英说:“合同的签订是工会组织和企业方平等协商的结果。重庆4个沃尔玛分店的1600多名员工将从中受益。”
重庆市总工会副主席冉崇伦表示,集体合同的签订,是沃尔玛企业认真贯彻中国劳动合同法的表现,有利于维护员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希望合同双方认真履行权利和义务,不要让集体合同成为一纸空文。
据了解,依照法律规定,集体合同是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事项签订的集体协议,已被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目前沈阳、大连、深圳等地的沃尔玛企业已相继签订了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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