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6日讯(记者
王斌)今日,省劳动保障厅发出通知要求,所有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企业,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要为其员工参加工伤保险。
参保时,用人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到所在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其中,企业规模大、生产经营相对稳定、管理规范的参保单位,实行工伤保险费按工资总额为基数核定、按月征收的方式;对企业规模小、生产经营不稳定、管理尚不规范的参保单位,将督促其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实行按定员或营业面积核定平均用工人数等方式参保,缴费基数可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确定,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年度或季度一次性趸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