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重庆4月1日消息(记者陈代泽)今年3月,重庆市出台“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通知”,即日起,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的农民工,也可按新办法参加、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服务业农民工,可按“定额、定员、定保期”方式参加工伤保险。
参保人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去参保,如出现工伤,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符合相关规定,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按工伤保险管理办法支付待遇。
比如,一家餐馆招用了20名农民工,经劳动保障部门核定准确后,单位就可按20名参保人、每人每月5元保费的参保标准,选择一个保期,即可实现工伤保险的参保。每位参保职工的保费,由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承担,并按参保期一次性缴纳保费。根据岗位特性,用人单位可自由选择半年和一年两个额定保期。
在额定保期内,企业还可以变更参保人。比如,一家超市招用了10名农民工,按规定给10名农民工办理了额定人数是10人,额定保期为1年的工伤保险。工作了3个月后,有5人辞职了,单位又重新招用了5名农民工。此时,超市只需到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工伤保险业务经办机构,将辞职走了的5位农民工参保登记,变更为新招用农民工的相关信息即可,而无须再重新给新招用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的手续。变更后,在10名额定参保人与1年额定保期内,用人单位不再另行缴纳保费。发生变更的,在变更手续完成第2天,即可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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