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健在,街里却有“死亡证明” 。被追问又有其他说法——
老人低保突然停发 两处公章原因成谜
昨天(16日)上午,为了询问天津李淑贞老人被停发低保的原因,老人的女儿王爱铭来到母亲原户籍所在地鼓楼街办事处。
然而,街办事处民政科和负责管理老人低保的大水沟居委会的一位干部却拿出一份李淑贞老人的“死亡证明”,让王女士感到莫名其妙和震惊。
昨天中午,记者接到反映后来到鼓楼街办事处。据在场的李淑贞老人的儿子介绍,他的母亲已经85岁,身体还比较健康,原住在鼓楼西盐店胡同。这个月突然停发了低保,和老人一起居住的女儿才到街办事处来询问。可没想到,负责干部从老人的低保档案中拿出一份“死亡证明”,并称今年4月份在调整低保标准时,有人曾给街办事处送来了这张“证明”。王女士立即带着居委会的干部周女士回到家中,用事实证明了那张“死亡证明”的虚假。
在现场采访中,记者注意到,那张所谓的“死亡证明”只不过是一张介绍信,上面写着李淑贞的名字和一个红日东里的住址,日期是2008年4月2日。除此之外,信上没有老人的身份证明,没有年龄,也没有死亡时间,但却有向阳路街办事处和东方红新村居委会的公章。鼓楼街民政科的陈科长告诉记者,给李淑贞老人发放的低保是和工商业者相关的低保,因为鼓楼拆迁后,大量的老人分散到各区居住,因此需要每三个月和老人取得一次联系,要见到老人的健在证明,才能继续发放低保。
具体负责李淑贞老人低保的居委会周女士表示,今年4月份调整低保标准前,曾拨打老人家属原先登记的电话,要求送来健在证明。不久后,却有一名四十多岁的男子送来一张“死亡证明”,但没有死亡证、火化证等其他证明,周女士也没有向该男子索要身份证明,因此至今不知其姓名。由于“死亡证明”只是一封介绍信,所以街办事处和居委会并未采信,而继续发放低保。据陈科长讲,真正停发低保的原因是,从4月至今已经超过三个月联系不上老人的家属。可是,直到记者赶到居委会之前,陈科长和周女士都没有向家属说明这一“真正原因”。
不过,对于“三个月没有联系”的解释,家属们也不能理解。据李淑贞的女儿王女士回忆,三年前她和母亲一起搬迁到西湖村居住,今年春节后还曾接到大水沟居委会的电话,并送健在证明到居委会。而且,在搬迁的三年中很少接到居委会的联系,老人的低保仍旧发放,并没有因为“三个月没有联系”而停发过。
鼓楼街办事处行政办公室的袁主任最后表示,将会认真地调查“死亡证明”的来源和联系不上老人家属的原因。同时表示,现在只是暂停发放老人的低保,查清原因后将恢复和补发老人低保。(记者姜樾) (来源:今晚报)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