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体经营户因占道装修被行政罚款2000元,因拒不履行已生效的裁定和拒绝报告财产,浙江温州鹿城区人民法院对其作出处罚1万元的决定。日前,法院通过其个人银行账户扣划包括滞纳金、行政罚款、司法罚款在内的2万元。
这是新《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鹿城区法院首次对“老赖”作出最高处罚。
去年7月,该区邵某更换其经营的服装店店招时,让施工人员在店门口搭设脚手架,设置围栏。行政执法部门认为,邵某未经审批占道装修,影响了市容及行人正常通行,违反有关城市道路管理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罚款2000元。因邵某未缴罚款,行政执法部门申请法院执行。
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