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花上门劫财
16岁的李敏,17岁的张清,这对尚处于花季的女孩,却因一念之差走上了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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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在河南的李敏有个哥哥,从小就觉得父母偏心的她和家里人相处不好。面对父母的打骂教育方式,李敏选择了逃避,14岁不到的她就离开家乡,到外地打工。工作之余热衷上网的她,尤其喜欢看一些和暴力有关的电影,这在无形中对其性格造成影响。
张清的父母在上海,由于其从小不好好上学,家里有许多兄弟姐妹,只能早早地就出来打工。枯燥的工作和生活让她觉得非常压抑,能倾诉的对象也就是李敏了。
2007年12月22日,张清在马陆镇的北管镇溜冰场玩,正好碰到了李敏和佳佳。李敏问张清是否愿意一起去搞钱,并说她们去敲开女生的出租屋,进去问她们要钱,不给就打她们。
单纯的张清还未意识到这是违法行为,便欣然同意了,并相约到某公司女职工的住处去诈钱。
晚上11点多,李敏、佳佳和张清一同来到北管村吴家角,敲开两个女孩的出租房后,李敏撒谎说朋友出事了,希望能 “借点钱”。
当两个女孩表示自己没有钱后,李敏便对两人进行了威胁,拿出弹簧刀,逼问她们要钱还是要命。经过几番威胁后,李敏和张清只抢得了两百多元。
很快,这对劫财的姐妹花就被嘉定区检察院以抢劫罪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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