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切实做好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我省要求,资助资金要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资助资金。
各级教育部门要协调财政等部门足额落实应分担的资助经费,及时拨付资助资金,完善支付制度,确保资助资金落实到位。
各高等学校和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公平、公正、客观地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做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要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省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各高校机构建设情况、资助经费落实、发放情况、“绿色通道”开通情况及其他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责任编辑:高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