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调查人贾辉(化名),你对刚才调查人宣读的错误事实是否听清楚了?有无异议?”昨日下午,作为此案公开审理现场的(湖南)望城县政府会议室座无虚席,调查方与被调查人及助辩人,就违纪性质及情节进行了针锋相对的辩论。
这是长沙市纪检监察机关公开审理的第一个案子。“长沙市将积极推行这种党纪案件公开审理模式。”市纪委副书记周松波告诉记者。
贾辉成为长沙市接受纪委公开审理的第一人,坐在被调查人席上的他一直微低着头。贾辉是自愿接受公开审理的,他是某执法单位的负责人,他所在单位在3年时间里,隐瞒、截留数额很大的罚款和规费,设立小金库,并将钱私分。
公开审理为党员搭建申辩平台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现行的党纪政纪案件审理主要是案件审理室的工作人员坐在办公室里,对本委局调查终结并移送审理的案件材料从立案依据、调查程序、办案手续、违纪事实、违纪证据、违纪行为定性等方面进行审查、核实、认定,并给予违纪人员准确量纪。从审理开始到结束,案审人员仅和被调查人见两次面。一次是审理报告形成后提交纪委常委会或监察局长办公会以前与被调查人谈一次话或写成错误事实书面材料见面,另一次送达处分决定时与被调查人见面。这种审理被人们称为“闭门审理”,很多人因对此不了解,认为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违纪案件很“神秘”。
一位经验丰富的基层纪委审理干部对记者说:“怎么打破神秘感,让广大党员有知情权,值得探索。”他说:“我也是一个普通党员,保护好每一个被调查人的权利,就是保护我自己的权利,也就保护了6700万党员的民主权利。”
而昨日在望城进行的公开审理方式,就是现在正在试行的一种“书面审理”环节,让审理人员、调查人员、被调查人三方坐在一起,调查人员和被调查人及其助辩人相当于法庭上的“控”、“辩”双方,在审理人员面前质证、辩论,并且在党内一定范围公开,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长沙将全面推行公开审理模式 望城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丁文告诉记者,探索对党纪政纪案件进行公开审理,不仅可以促进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工作公开化、程序化、制度化,更重要的是保障了违纪党员干部的合法权利,使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违纪案件时广泛接受监督。当记者采访这次公开审理的一名调查人时,这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显得很严肃,他说:“今后在取证时我们将更加严谨。因为在公开审理时要拿到群众面前质证,如果一个证据没取到位,答辩可能就显得苍白。”他认为,公开审理对调查人的行为将起到规范制约作用。
但并不是所有的违纪案件都要公开审理。丁文说,公开审理必须征得被调查人的自愿。
在昨日的公开审理中,21名望城县纪委委员、5名特邀监察员与全县31个行政执法部门的科室站所长参加了旁听。“这样做,等于给党员干部上了一堂生动而实际的党纪条规教育课,有利于扩大警示教育的效果,起到惩处一个,教育一片的作用。”周松波说。
周松波表示,长沙市纪委对在全市推广这一模式持积极支持的态度,在程序上,基本与望城县纪委的做法类似,公开审理范围可能会进一步扩大。(刘颖朱凌云) (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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