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强化执法检查力度,江西南昌市人大常委会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组在开展执法检查中,采取了四项新举措:
一是采取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执法检查动员大会召开后,由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按检查方案的主要内容先进行自查,并上报书面材料。
执法检查组根据自查报告和平时掌握的情况,选择重点对象进行检查。
二是分门别类规定检查主要内容。针对被检查对象的各自职责和行业性质不同,专门下文规定所检查的主要内容,使检查更突出实效性。如,对企业的检查主要是增加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的投入,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培养、吸收和使用科学技术人员;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的情况。国有企业在建立健全有利于技术创新的分配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方面的情况。
三是吸收专家内行参与执法检查。为检查各地是否贯彻科技进步法的规定,确保科技经费的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等情况,执法检查组吸纳人大财经委人员参加了执法检查,专门进行有关科技经费投入和使用等财经资料、数据的查证工作,以切实了解贯彻法律的真实情况。
四是邀请新闻媒体对执法检查跟踪报道。从动员大会召开到检查的整改阶段,执法检查组邀请市四大新闻媒体对整个执法检查进行跟踪报道,及时将检查的信息向全社会通报,使整个检查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同时也对民主与法制建设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刘健宝)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