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9日电 台湾《中国时报》刊出分析说,针对“国务机要费”案,台北地方法院在前年十二月十五日首次开庭后,时隔一年九个月,合议庭第十八度发出传票,传讯十六次未到庭的吴淑珍出庭,没想到,开庭前夕吴淑珍却在晚间透过律师递出请假状,让合议庭面临是否核发拘票拘提的抉择难题。
分析说,台北地院在马英九注销陈水扁核定的“国务”费绝对机密等级,解决“国务”费机密困扰后,定在本月十九日开庭。开庭前,吴淑珍方面动作频频,先是解除律师顾立雄的委任,改聘李胜雄律师。“胜雄换立雄”,颇有希望打赢官司的意味。
果然,律师一换,马上就和法院过招,先是递出本意是请假,却没有请假字眼的“刑事陈明状”。合议庭依台大医院的回函,既不同意吴淑珍无法出庭,还发函要求务必到庭。
吴淑珍这厢也不是省油的灯,藉由法院通知阅卷的机会,趁合议庭法官下班后,利用当事人可以二十四小时递状的机制,在得知台大医院又有吴淑珍出庭可能会因压力、心情紧张,“还是会有生命危险”的最新专业评估后,十八日晚间顺势到法警室正式递出请假状。
律师有台大医院“还是会有生命危险”的专业说法具状请假,合议庭法官又已经下班,吴淑珍请假理由是否正当,合议庭就无法实时处理。请假正当性的战场,霎时就成为十九日庭讯必须实时处理的重点。
分析说,从过去开庭的惯例,合议庭都是听完公诉检察官、被告辩护律师的意见后,才能决定要如何处理。在台大医院对吴淑珍出庭有无生命危险,因情境不同产生不一的评估下,马上就让合议庭头痛。
尽管检察官主战,认为吴淑珍不出庭,应该加以拘提,倘若合议庭认同,问题就来了。决定拘提很容易,执行却很困难。负责执行拘提的司法警察,是否会和保护陈水扁的“国安”人员发生“警察vs."国安"”的尴尬场面?如果不会,司法警察执行拘提时,吴淑珍不从,一旦发生任何意外,警方也担待不起。
再者,陈水扁目前还是有剩余的影响力,万一深绿支持者群起保护吴淑珍,力抗警方的拘提,即易从单纯的司法拘提,演变成复杂的群众事件。发拘票容易,执行困难的道理即在此,不论如何演变,吴淑珍出庭与不出庭都是合议庭的难题。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