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李旭东) 柳州市不断改善和提高低保对象的生活水平,为14万城乡低保人口撑起了一片天。昨日上午,柳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召开,民政局负责人向常委会汇报了该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
柳州市于1996年1月正式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0多年来,该市不断提高城市低保标准和补差标准,市区低保标准6次调整,2007年达到每个低保对象每月240元;6县的城镇低保标准也自2006年10月起,分别由120元调至150—190元之间。今年1至7月,该市累计发放城镇低保救助金额3814.69万元,人均补差130.2元,超过自治区要求的125元标准。
该市2006年上半年试行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去年4月出台了《柳州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等多项政策规定,各县区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在683元至840元之间,保障人数扩大到9.9万人。特别是加大了分类施保力度,对因重病、重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生存条件恶劣等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低保户予以重点保障。
该市还建立多元化的配套救助机制,目前涉及低保对象的优惠政策达22项。另外,还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临时困难救助等制度,设立了慈善超市、福利医院、爱心门诊等一系列配套救助机制。
作者:李旭东
(责任编辑:孟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