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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文兵抱着已经没有呼吸的弟弟,号啕大哭,这一幕成为他心中永远的痛。 |
因吵架斗殴,司机追撞受害人,此案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早报讯(记者黄墩良文/图)“这辆救护车本是用来救人的,怎么变成杀人工具了?”昨日下午,苏文兵看着弟弟以前的照片,眼泪夺眶而出。今年7月1日凌晨时分,一辆救护车拉响警报,狂飙追击前方的摩托车,撞倒摩托车后,又逃之夭夭。苏文兵的弟弟苏文辉倒在血泊中,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哥哥:弟弟伤太重抢救无效死亡
打开手机,里面有很多苏文兵跟弟弟的合影照。
照片上,苏文辉穿着时尚,头发梳得很整齐,英俊帅气。“弟弟比我高,我们兄弟俩感情很好。”
然而,对苏文兵来说,对弟弟的回忆只能停留在这些照片上了。
一切缘于今年7月1日凌晨。睡梦中,苏文兵被电话吵醒:“你弟弟出事了!”
苏文兵当即从永和镇赶到晋江市医院,当时弟弟正在做手术,医生告诉他说弟弟伤势非常严重,苏文兵当场痛哭。
7月1日下午2时许,医院宣布,苏文辉因伤势太重,抢救无效死亡。
苏文兵在病房内看到弟弟脸部肿了起来,眼圈处更是发黑,身上有不少血迹。
苏文兵抱着已经没呼吸的弟弟,号啕大哭。听者心碎。
谁是元凶?
目击者:救护车鸣笛追撞摩托车
苏文兵四处打听,7月1日他从晋江警方获悉,犯罪嫌疑人郑某林已经投案了。当天,晋江警方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将郑某林刑事拘留。
苏文兵说,弟弟在晋江市青阳街道一家单位上班。1日凌晨1时许,弟弟乘坐摩的司机古某的车到单位附近吃夜宵,因摊点已收摊,只好折回来,路上刚好碰到郑某林开的救护车,多看了几眼,郑某林骂了几句,苏文辉也回了几句,进而发生拉扯斗殴,苏文辉打不过郑某林,就乘坐古某的摩托车逃离现场。哪想郑某林并不甘心,开着救护车狂飙,拉响警报追击他们,追出去几百米远,撞倒摩托车后,又逃之夭夭。
“当时我弟弟的很多朋友看到了这一幕,赶紧报警。救护车上除了司机外并无其他人。”苏文兵在给有关部门的一份反映材料上称,郑某林逃离现场后,将车开到一家修理厂。
警方:医院司机涉嫌故意杀人
昨日,一份《晋江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描述了事发经过。
据《意见书》称,犯罪嫌疑人郑某林系晋江市妇幼保健院驾驶员,7月1日凌晨,酒后驾驶医院车牌号闽CH1838的救护车停在晋江市青阳街道陈村洪山路时,与被害人苏文辉发生纠纷后相互殴打,后苏文辉乘坐古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离开现场,郑某林驾驶救护车紧随其后,并将苏文辉乘坐的摩托车撞倒,造成苏文辉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古某受伤。
苏文辉的死因经法医鉴定,符合严重闭合性胸部损伤致创伤失血性休克、呼吸循环系统功能衰竭死亡。古某为轻伤。
据了解,晋江市公安局已就本案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郑某林涉嫌的罪名是故意杀人罪。
事后:医院垫付23.8万元赔款
苏文辉的家属找到晋江市妇幼保健院。7月5日,苏文辉的父母作为甲方,与作为乙方的晋江市妇幼保健院协商达成一份《赔偿协议书》。
协议书称,乙方雇用的驾驶员郑某林(职务司机)于7月1日凌晨1时30分许,私自驾驶医院的车辆碰撞苏文辉乘坐的摩托车,造成苏文辉死亡;乙方为郑某林及亲属垫付一次性赔偿金给甲方23.8万元整;甲方或其代理人有责任、无条件配合乙方向郑某林及其亲属追偿郑某林及其亲属应支付给甲方的赔偿款;今后乙方对苏文辉死亡不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和赔偿义务。
苏文兵说,父母亲年纪已大,看到小儿子死于非命,一直不能接受。这次,他们拟向郑某林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计索赔32万余元。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