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9日电针对劳动合同法和实施条例对企业成本影响的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今日表示,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企业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不存在因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而增加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成本的问题。
国新办今日下午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方面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作出以上表示。
杨志明表示,劳动合同法和实施条例对企业成本的影响是有限的。
杨志明说,就规定来讲,主要是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之后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同时对劳动者的试用期工资也确定了最低标准。但这两部分都涉及到少部分劳动者,可以说它对成本的影响是有限的。
他还表示,现在对企业成本上升的因素有能源、原材料价格的上涨,也有人民币的升值,也有出口产品退税率的下调,还有产业升级和节能减排等多种因素,“劳动力成本上升只是其中的因素之一”。(据中国政府网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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