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电 记者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山西临汾市原副市长苗元礼受贿一案已由山西朔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据检察机关指控,苗元礼涉嫌受贿的金额共计500多万元。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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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元礼出生于1953年,山西翼城县人,曾任临汾市副市长,2008年1月31日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
非法收受私营矿主400万
经检察机关查明:2004年至2007年期间,苗元礼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单独或者通过他人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11万余元、美金4万元、欧元3000元。其中,非法收受私营煤矿矿主等人财物共计398.5万元,美金4万元、欧元3000元。而他也为私营煤矿主缓交、减免资源价款人民币3139万元,拨付维简费人民币405万元,违法保留煤矿10座。
朔州市检察院认为,苗元礼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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