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所在的用人单位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我打算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请问,法律对申请仲裁的地方有什么规定,我该到哪里申请仲裁?读者:张原番
张原番:
你所说的问题属于劳动争议的管辖。我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劳动争议的管辖作出了以下规定:
一是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这是明确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地域管辖。由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因而其地域管辖也不按行政区划划分,而是按照设立时划分的管辖区域,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劳动争议。管辖地域可能与行政区划重合,也可能不重合。
二是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也就是说,发生劳动争议,申请人可以选择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中的任何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三是规定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也就是出现围绕同一争议双方当事人互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两个争议案件时,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你说的情况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的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卞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