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22日电(记者王立彬)最新地质调查统计显示,目前华北平原深层地下水超采区面积77153.35平方公里,占华北平原深层总面积的62.69%。
中国地质调查局最新公布的2008年上半年调查成果显示,华北平原深层地下水整体上处于严重超采状态。
深层地下水超采区面积77153.35平方公里,占华北平原深层总面积的62.69%。深层严重超采区面积为29571平方公里,占华北平原深层总面积的24.03%。严重超采区主要包括河北的深州市、泊头市、沧州市、雄县和曲周县;山东的德州市、夏津县和临邑县;天津的宁河、静海和大港区。
这项调查还显示,华北平原浅层地下水超采区面积为39392.9平方公里,占华北平原总面积的28.46%。严重超采区面积为19958.93平方公里,占华北平原总面积的14.42%。
中国地质调查局利用2006至2007年度典型地区地下水超采评价指标研究成果及地下水调查监测数据初步评价,华北浅层地下水多年平均可采量为212.65亿立方米,2006年实际开采量为170.28亿立方米,总体上未超采。
这项调查还表明,京津唐地区社会发展与地下水资源分布不匹配,而水资源利用效益不平衡是工业挤占其他行业用水的经济驱动因素。在京津地区目前用水和节约水平下,每增加1方水用于农业灌溉所增加的效益为1.6 元,而用于工业所增加的效益为4.1至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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