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9月22日电(王贵锁、刘金桥)河北省阜城县去年以来在全县选择12个单位进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试点,20个月来比过去节支30%多。
阜城县的车改主要采取以下4种形式:
“租赁制”,将单位原有公车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拍卖,再与车主签订租赁协议。
“承包制”,将单位公务用车承包给司机,根据工作量大小,实行全部费用年定额制。
“分解制”,将单位公务用车按单位副职人数分解,2至3人一辆,每辆车除司机工资外,再根据工作量拨付2.5万元至3万元,超支不补,节支可转下年。
“带车制”,是领导干部个人购车,单位补助一定费用。例如,城建局一位副局长自购车辆,单位每月给报销路桥费和100升汽油,而车辆保养和修理费用则由自己承担。
阜城县改革公务用车制度的基本成效是,改变了过去花公家钱不心疼、大手大脚的状况,现在则要精打细算,既保障了公务用车,又厉行节约。例如,国土资源局原有2辆办公用车,过去每辆车的年费用均在5.5万元至6万元之间。去年初,单位将公车拍卖,以前3年车辆平均费用再降低30%的比例测算租金基数,面向社会公开招投标,实行年租金定额“租赁制”。去年,车辆费用比上年节约3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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