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9日电 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全市营造良好的勤俭行政环境工作实施方案》规定,自4月30日起,哈尔滨市将以纠正领导干部公务用车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规范公务消费、职务消费,严格控制行政开支,在全市营造良好的勤俭行政环境,促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方案》提出,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及《中共哈尔滨市委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哈尔滨市将着力解决好三个方面问题:
———检查和纠正领导干部在车辆配备及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包括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超标准、超规格乘坐车辆问题,超编制配备车辆问题;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变动,到新的工作岗位后,仍占用原单位车辆的问题;借职务之便,长期借用与之有工作关系的下属单位及企业车辆问题。
———检查和纠正领导干部公务消费、职务消费方面存在的问题。包括党政机关接待客人和公务人员下基层工作超标准用餐问题;组织大型涉外活动超标准接待、超标准支出,造成经费浪费问题;借举办活动、学习班、召开会议等名义滥发奖金、补贴、实物和贵重礼品、纪念品等问题;公务人员在执行公务期间,接受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商、私营企业主提供的赞助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等问题;以会议、公务接待、学习考察和招商引资为名,用公款大吃大喝、出国(境)旅游、游山玩水、打猎、钓鱼和进行高消费娱乐等问题。
———检查纠正行政开支方面存在的问题。包括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定额经费节支、超支情况,重点检查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办公费、交通费等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专项经费的使用及节支、超支情况;压缩行政开支、降低行政成本的具体措施及做法。
《方案》要求,至6月30日前,各区、县(市)和市直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纠正,情节严重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7月1日至12月10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将组织有关部门(单位)成立检查组,分别对部分区、县(市)和市直部门(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并深入相关服务对象、下属企事业单位和宾馆、酒店及娱乐场所等重点部位进行明察暗访。
《方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营造良好勤俭行政环境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将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中,做到查找问题不走形式、整改问题不走过场。对虚报、瞒报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在全市予以通报。
作者: 季佳莹 来源: 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编辑: 张昭 ( 张昭 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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