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翁明知61岁的宋某是精神分裂症患者,而与其发生性关系,9月22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检察院以强奸罪对郭某提起公诉。
今年62岁的郭某是灵宝市一农民。2007年7月11日11时许,郭某明知61岁的宋某患“神经病”已20多年,想和她“耍”一下,与其发生了性关系,2008年8月4日,受害人宋某在河南省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科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精神分裂症、无性防卫能力。
郭某明知被害人属于不能正确表达自己意志的精神病患者而与之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通讯员刘晓伟 朱萍萍)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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