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董世杰
犯罪嫌疑人苏明(化名,男,井陉矿区人),是鹿泉市一家中介所的老板,以代售二手房为幌,骗取房主身份证、房产证,勾结同伙造假证,骗了王先生15万元人民币。鹿泉公安局获鹿分局刑警队历时5个月终于破获这起案件。
诈骗第一步:
中介老板忽悠二手房主 市民齐女士在龙泉花园有一套闲置单元房,今年4月初,她在网上发布了一条售楼消息。一位姓苏的中介老板打来电话,说愿意帮忙出售,手头正好有一买主,让齐女士带上身份证、房产证到中介所面谈。
之后,齐女士带着有关证件赶到了这家中介所,苏某热情地接待了她,并且还带着她与打算买房的小两口(崔刚、李玉——苏明的同伙)见面。看了房子后,小两口说愿意买这套房,回家准备钱款,为此双方还签了一个协议。
中介所的苏老板说,按照规定要求齐女士留下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同时交给齐女士3000元保证金,然后让齐女士回去听信。齐女士离开后,苏某赶紧与同伙崔刚、李玉(化名,女,元氏县人)商量下一步行骗方案。之后,他们用李玉的照片替换了齐女士的照片,作了一个假身份证、一本假房产证。
诈骗第二步:
假房主钓到私人高息贷款 4月底的一天,苏明带着假房主李玉,找到王先生,以房屋作抵押,每月一万五千元的利息为条件,向王先生借贷15万元。之前,王先生与苏某也算生意场上的朋友,双方看了房子,还到公证处作了公证。王先生不知其中有诈,把15万元现金分几次交给了苏明、李玉。
5月底,到了归还利息的日子,房主迟迟没有动静,王先生给中介所的苏明打电话催要,苏某把事情推到了李玉夫妇身上。王先生又给李玉夫妇打电话,他俩说手头有点紧,实在不行可以把汽车卖掉偿还。直到6月20日,王先生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劲,到鹿泉市房管中心查验手里的房产证,查后得知,他手里的房产证已经作废。原来真正的房主齐女士夫妇多了个心眼,多次催要房产证苏明都以各种理由拒绝,于是房主直接把原房产证声明作废,随后又补办了新编号码的房产证。
6月24日,王先生到鹿泉市公安局获鹿分局报了案。
骗来的15万元已挥霍一空 接到报案后,获鹿分局刑警中队中队长孟晓星,带领民警岳毅等人立即展开调查。6月28日上午,按照民警的部署,受害人王先生给苏明打电话,请他到水上公园附近某饭店吃饭,苏明信以为真,刚到现场就被抓获。经过审讯,苏明彻底交代:原来他爱赌,欠下赌债近90万元,于是勾结李玉利用二手房实施诈骗,李玉与爱人崔刚商量后一拍即合。
但是对于李玉夫妇的真实身份,苏明并不太清楚,抓捕二人成了问题。
民警找到了真正的齐女士,齐女士拿出了当时与嫌疑人签订的一份协议,协议是李玉爱人“崔哲”签的。民警通过户籍网根本查不到“崔哲”其人,显然嫌疑人崔刚用了假名。办案民警仔细研究这份协议终于发现了端倪。原来签协议当天,崔刚喝醉了酒,他虽然用了假名字,可是留下的身份证号码却是真的,警方将其列为网上逃犯。
事情很巧,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崔刚并没有离开石家庄市,9月中旬的一天晚上,他到东苑派出所辖区一家浴池洗澡,当他出示身份证后,电脑显示其为网上逃犯,服务人员遂报了警。很快,崔刚、李玉先后落网,他们对诈骗王先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落网,但是他们诈骗所得钱财早已被挥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