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庆申
“租赁房屋服务室”的牌子挂到了社区民警宋延喜的警务室门口。有人戏称宋延喜当上了“老板”。可谁都知道这个“老板”是不赚钱的,甚至还要贴钱。
7月13日上午,记者来到了这里: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公安分局枯桃社区警务室。
门口“租赁房屋服务室”的牌子格外醒目,据介绍,这是全国公安机关第一家租赁房屋服务室。
宋延喜,一位年轻精干的小伙子。记者问起开办这个服务室的缘由时,他说道,这也是工作中摸索着做起来的。
宋延喜告诉记者,他2000年底警校毕业就分到了基层派出所,开始在所里办刑事案件,后来就下到社区警务室呆了近四年。在基层的工作中,他发现在辖区发生的刑事案件中,近70%都是由流动人口造成的,特别是一些盗窃、抢劫案件。发案后,由于流动作案人员的身份、居住等情况很难查找,案件不好破。随着青岛东部地区的经济发展越来越热,外来打工人口大量增加,流动人口就更难管理。在这种情形下,宋延喜他们就想出了这一招,办起了第一家警方开办的“租赁房屋服务室”。
宋延喜介绍说,租赁房屋服务室自6月中旬开办一个月以来,前来登记出租房屋的有80多户,我们都给他们建立了拟出租房屋的档案,通过服务室介绍已出租出去的有20余户。
正说着,进来一位姓朱的先生,他对记者说,社区警务室办起这个租赁房屋服务室,对社区安全,房屋出租户的安全都有好处,对外来人口的管理也有好处。他家的两处出租房就都是通过租赁房屋服务室介绍租出去的,服务室不但义务服务不收费,还给了40元的奖励。
在租赁房屋服务室,记者看到这样的规定:从即日起,对租房的流动人口,房东在第一时间内电话通知租赁房屋服务室进行申报的,经租赁房屋服务室查看属实,当场发给房东现金20元予以奖励。然后对流动人口进行查验身份证,登记、办理暂住证,发放租赁房服务卡等。同时还规定每两个月对暂住人口进行上门或电话回访。他们还建立了房屋出租情况登记表,对拟出租房屋和已出租房屋分类登记,管理非常规范。
在采访时,记者遇到一个在青打工的外地姑娘小马,她说,像她这样的外来女青年,人生地不熟,就怕找的房子不安全。有了民警办的租赁房屋服务室,我们这样的外地人既不用到处去找房源,也不用花中介费,而且租到的房子安全又放心。
本报青岛7月1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