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3日电 据国土资源部消息,为规范我国矿业权评估管理,促进矿业权评估行业健康发展,近日国土资源部制定发布了《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委托有关事项的通知》3个文件。
据了解,文件主要内容是明确管理者、管理相对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核心是强调评估管理过程公开,规范矿业权评估管理权力,阳光行政。
其中,《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国家实行矿业权评估师资格管理制度、矿业权评估机构资质管理制度;《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委托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设立矿业权需要进行矿业权价款评估的项目,应按矿业权审批管理权限由国土资源部或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采用公开公平公正方式选择和委托有矿业权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承担;《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通过合规性审查的矿业权价款评估报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将评估报告正文、附表、附件目录和评估合同书在门户网站公示10天,无异议的予以验收,向评估机构出具备案证明并在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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