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9月23日消息(记者王嘉军)日前,天津市发布《天津市工资集体协商办法》和《关于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指导意见》两个文件,用制度保障职工工资收入随企业经济效益持续、稳定增长,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此举对深化当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不合理的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缓解地区、行业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将发挥积极作用。
实施工资集体协商办法,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是天津市委、市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民计民生,维护群众利益,共享发展成果的一项民心工程。随着两个制度的实施,天津市各类企业将逐步建立起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企业职工工资随着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机制,目前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也将进一步得到健全和完善,职工群众能够靠制度保障及时分享到经济发展成果,社会分配关系将更加合理、公平、公正、透明。
据了解,天津市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办法和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破解了目前在分配结构上,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偏低,低收入群体所占比重相对较大;在收入水平上,存在的不同行业间以及企业内部不同群体之间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在企业内部分配上,一些企业通过自定劳动标准,提高劳动定额,降低计件单价,延长工作时间,缩减劳动班次,变相压低劳动报酬等难题。这些难题的破解,将有效维护职工群众切身利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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