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江芸涵)记者昨(23)日从成都市教育局获悉,从即日起至30日,成都市将组织开展一次拉网式校车安全隐患集中排查,从而拉开“校车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的序幕。
成都市教育局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进一步加强校车管理,使用校车必须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属地公安交管部门备案,租用校车必须和承租方签订租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安全责任,租用的车辆必须符合校车要求,严禁租用拼装车、报废车、个人机动车和临时“打野车”接送学生。
有关部门将按照“具备准驾车型5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要求,对校车驾驶员进行严格筛查,对存在问题的驾驶员坚决调离校车驾驶岗位,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校车,立即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