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的娟娟在一周之内被昔日邻居连续性侵犯,让人震惊的是,其中4次侵犯都发生在女孩家,造成这一悲剧的直接原因是孩子父母为了打工赚钱,整天将孩子独自留在家中,从而给罪犯留下可乘之机。
几年前,娟娟和妹妹跟随父母张敏、刘芳从四川老家来到天津市打工,靠用助力三轮车运货挣钱。
夫妻俩经常彻夜不归,把两个女儿独自留在家中。去年,河南男青年王平租住在娟娟家院内,与娟娟相识。2008年4月4日下午,王平恰好遇到娟娟,就给她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并说晚上过来找她玩,涉世未深的娟娟一口答应下来。当晚8点左右,王平把娟娟带到自己的住处,在看电视时,王平采取扭胳膊、按手等手段将娟娟按在床上,不顾娟娟反抗将她强暴。此后一周里,娟娟又多次给王平打电话,王平又利用娟娟父母不在家,4次对娟娟实施性侵犯。4月15日晚上,张敏、刘芳回到家中发现娟娟不在家,便四处寻找。娟娟回到家中后,在父母不断追问下才说出了真相。第二天,刘芳拨打电话报警,王平被警方抓获归案。到案后,王平认罪态度非常好,对自己多次对娟娟实施性侵犯的事实供认不讳。法律知识淡薄的王平辩解称只有第一次性侵犯时他采取了暴力手段,其余几次都是娟娟同意的。承办此案的北辰区检察院检察官驳斥说,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不管对方愿意与否,都已构成强奸罪。依照刑法规定,王平强奸幼女的行为应该从重处罚,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王平被判入狱3年6个月。
为维护娟娟的合法权益,检察官专门致电娟娟母亲刘芳,详细讲述她们依法拥有的各项权利,并提示他们可以就本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刘芳为减轻此事对孩子的影响,最终放弃了这一权利。结合本案,检察官提醒家长,尤其是那些外来务工人员,对于留守子女的安全问题应该引起足够重视。(以上人物均为化名)
专家说法: 家长应更多反思自己 11岁至15岁是青春期,这一时期的孩子对两性关系的好奇心强,喜欢尝试新鲜事物。但是许多家长主观地认为,孩子对性不可能懂得那么多。殊不知,他们忽略了影视剧、网络以及色情读物对孩子耳濡目染的影响。出现娟娟这样的悲剧,家长应更多地反思自己,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对于留守子女在性心理方面的引导是否恰当。专家希望学校能够早日将青春期性教育日常化,建议家长对孩子的性教育应该采取适当方式,不要一味遮遮掩掩。——天津市儿童心理学研究会主任、研究员王虹翔(新华网天津频道-每日新报) (来源:新华网天津频道)
(责任编辑:李恺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