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薛惠娟)记者从9月23日省政协视察督办31号提案座谈会上了解到,我省11个设区市和绝大部分县(市)政府都出台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实施意见或办法,以养老保险为主要内容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已在全省初步建立。
截至目前,全省共有19.69万名失地农民参加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累计筹集保障资金5.7亿元。
在今年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省民盟提出《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建议》,被列为省政协31号重点督办提案。9月23日,省政协副主席田向利和部分省政协委员实地参观了鹿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及部分城建、交通项目,了解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情况。
田向利在高度评价省国土资源厅及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提案办理工作后指出,解决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要不断探索研究切实可行的科学补偿办法,整合工作机制,协调联动,共同推进问题的解决。要从源头抓起,将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方案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妥善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出路,并开展形式多样的实用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要千方百计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努力提高群众的参保积极性。各承办单位要更加注重提案的办理落实,把承办工作的重点放在促进实际问题的解决和推动上来,使政协提案真正成为吸纳民意、集中民智,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一条重要渠道。
省民盟有关负责人对提案办理情况表示满意。与会委员就如何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