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经贸委获悉,《镇江市社会中介组织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已经正式出台,我市全面启动了中介组织信用评价工作。这标志着我市中介组织信用评价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这次信用评价范围包括在我市注册登记的社会中介组织,并鼓励市外在镇从事业务的中介组织参加。
未形成市场竞争性的中介组织也列在其中。并对所有中介组织建立信用档案。中介组织信用评价的主要内容是中介组织的依法从业、职业道德和社会信用是否良好等三个方面,评价的重点是与服务经济密切相关的经济鉴证、评估、咨询、代理等中介组织。
市经贸委主任裔玉乾介绍说,所有中介组织信用评价资料,将作为中介组织今后提供中介服务,特别是参与政府招投标项目的重要依据。这项工作每年度组织开展一次,对连续三年获得五星评价等级的,将给予表彰。(王兴和陆智国)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