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贵元通讯员李永利)为确保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日前,河北省秦皇岛市房产局出台了相关政策规范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按照政策,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房产开发企业收取和代交的维修资金建立二级账户。
开发建设单位要将已售出项目的明细账目在办理商品房产权初始登记后一个月内移交给所管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开发建设单位要在今年10月1日前,将已经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明细账目表分别上交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财务科和市物业管理办公室。资金到账后,开发建设单位要在10日内到市物业办为业主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