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9月26日电(记者方列)记者从嘉兴市公安局获悉,从今年10月1日起,嘉兴市将建立按居住地登记户口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分类管理模式,全市城乡居民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市民居民户口簿上不再标注"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户别栏统一填写为"家庭户"或"集体户"。
嘉兴市从2004年开始全面实施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是浙江省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城市。随着该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势在必行。此次户籍制度改革将有利于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加快现代化网络型大城市建设,推进城乡协调发展。
"新的户籍管理制度建立了城乡统一的户口迁移制度,优势在于只要达到一定条件,就可以迁移户口。"嘉兴市公安局副局长姚钰明介绍说,户籍新政实施后,户口迁移实行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基本条件的准入制。既允许生活基础在城市、城镇的农村居民迁往城市、城镇,也允许生活基础在农村的城市、城镇居民迁往农村。
取消附加在户籍制度上的利益功能,嘉兴采取了循序渐进的改革过程。比如,实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后,农村居民的计划生育政策保持不变。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前为农业户口的,继续适用《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农村居民生育政策和奖励政策。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后,不改变其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和集体经济组织明确的权利和义务。
据介绍,社保、医保等政策按照农业与非农户口来划分沿用已有多年,但嘉兴在新政实行之后将按照居民是否有承包土地来划分,从而建立起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体制。"新的户籍制度出台还仅仅只是实现了一种制度的平等。"姚钰明说,"既然城乡二元分割格局是从户籍制度的区别开始,那么随着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的取消,随着城乡统筹发展的推进,差异将会越来越小。"
据了解,此次嘉兴户籍改革将着手改革附加在户籍制度之上的相关社会经济政策。这个市将进一步完善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险体系,规定有地居民的职工养老保险可按现行"双低"标准执行。还专门设计了农村居民向城镇居民转化的通道,即鼓励有地居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被征地居民养老保险、以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成片流转和农户向城镇集聚。 (来源:新华网浙江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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