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石家庄9月27日电(记者彭波)河北省政府纠风办、监察厅、财政厅等9部门日前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涉路涉车执收执罚收支脱钩规定的通知》,对严格收费、基金、集资、罚款项目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涉路涉车执收执罚部门和单位年度预算,严格执行罚缴分离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涉路涉车执收执罚工作的监督检查等7个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通知规定,凡是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涉路涉车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基金项目、集资项目、罚款项目以及各种摊派项目必须立即取消。河北省财政和物价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公布根据规定出台或者取消的收费、基金、集资、罚没项目及标准,接受社会的监督。
涉路涉车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都必须全部上缴,严禁按比例留用或返还,实行彻底的收支脱钩。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得对上路执法单位和人员下达罚没指标。
河北省财政、物价部门今后将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执收执罚项目和标准进行清理,依法查处乱收乱罚行为。监察机关也将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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