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举:我国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新华网北京9月27日电(记者李菲)民政部部长李学举27日在此间召开的全国救灾救助工作会议上表示,保障好困难群众和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是救灾救助工作的主要目标。
近几年来,通过提高标准、扩大受益范围,我国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救灾和救助标准大幅提高。
中央于2006年和2007年连续两次调整救灾补助标准,因灾倒塌房屋重建补助标准提高了5倍,由原来的每间300元提高到每间1500元;地震灾害损房补助标准提高4倍,由原来的每间50元提高到每间200元;特别是今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后,对倒房困难户重建住房每户补助5000元,一般户补助3000元;汶川地震后,对倒房农户重建住房平均每户补助10000元;灾害应急救助标准由原来的每人100元提高到每人150元。针对汶川大地震中的灾民救助出台了一系列新政策。低保家庭的生活费补助与物价指数联动机制初步建立,城市低保补助水平逐年提高。
――群众受惠范围不断扩大。
目前,城市低保对象基本稳定在2200多万人,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农村低保对象增长到3800多万人,正在向应保尽保目标迈进;农村五保供养对象530多万人,初步实现应保尽保;医疗救助工作覆盖面逐渐扩大,仅今年上半年,直接医疗救助501万人次,资助3373万城乡困难群众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另外,每年约100万人次的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得到救助。
李学举指出,近几年我国的救灾、救助政策措施接连出台,体制机制不断创新,操作管理日益规范,资金投入大幅增加,受益范围不断拓展,有效保证了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住处、有干净的水喝、有病能医、有学能上;基本实现了贫者有所济、困者有所帮、孤者有所养、病者有所医;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救灾救助工作力度最大、发展最快、受助群众最多、效果最好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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