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谭德波) 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广州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广州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没有养老待遇的城镇老年居民只需按每月200元的标准一次性或者逐年缴纳养老保险费,便可享受每月400元的养老金待遇。
孤寡老人免予缴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低收入困难家庭待遇期间免予缴费。
根据《试行办法》,领取城镇老年居民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其家庭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或低收入家庭待遇时,城镇老年居民基本养老金不计入家庭收入,不影响其申请低保。
目前已到规定年龄的人员,在今年10月起到明年5月底前到户口所在地或本市居住地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从11月起补发基本养老金。
如果老人交了钱,在61岁过世了岂不很不合算?有关负责人解释,如果发生此种情况,个人本金将予以退还。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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