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养老保险细则出台 何时迁入郑州影响补贴待遇
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养老)明天将在郑州市26个办事处、乡镇开始试点。在试点前,郑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该养老保险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提醒准备办理居民养老保险的市民注意一些参保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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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不同待遇也不同
根据《细则》,想参加居民养老的市民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或村委会申请报名。市民要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要填写参保信息,其中,出生日期一旦录入不得变更,这是判定参保人年龄是否达到可以领取养老金年龄的重要依据,一定不能弄错。
有资格参加居民养老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参保人拥有郑州市户口。可这户口是何时迁入郑州,迁入时本人年龄多大都是有区分的。
根据《细则》,《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实施前(即今年7月1日前)具有郑州市户籍且年满16周岁(含)以上及《试行办法》实施后户口迁入郑州市且年满16周岁不满55周岁的人员是一种缴费模式。即45岁以下按年度缴费;45~60岁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一次性缴纳不足年限的保险费,然后按年度缴费;60岁以上一次性缴纳15年保险费。
而《试行办法》实施后,户口迁入郑州市且年满5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则规定缴费基数和本人选择的缴费比例,一次性缴纳10年的保险费后,再向后逐年延续缴纳5年的保险费。例如,一个57岁的户口迁入者,一次性缴纳10年保险费后,还要按年度缴到62岁。在获取政府补贴方面,第一类型的参保者在同一缴费年度内按时足额缴费的,政府给予缴费基数1.5%的养老保险补贴。而第二类型的参保者则不能享受养老保险补贴。
●政府补贴一些人不能享受
《试行办法》中规定,政府补贴包括:养老保险补贴、一次性参保补贴、政府养老津贴、高龄老人生活补助。但一些参保者不能享受这些补贴。
根据《细则》,参保人员一次性缴纳和补缴城乡养老保险费的,不享受一次性缴纳和补缴年度的养老保险补贴。《试行办法》实施后户口迁入郑州市及2009年12月31日后办理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不享受一次性参保补贴。2008年6月30日以前已具有郑州市户籍的百岁以上城乡居民,经申请每月发放100元的高龄老人生活补助,不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郑州市劳动保险基金统筹办公室主任郜跃进说,参保人缴费和领取养老保险的方式可以自愿选择,如果参保人想方便一点,可以将缴费和领取养老金办在一张存折或银行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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