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的利益黑洞
“今天完成免检、名牌的任务,明天推广电子监管网,基层质监人员天天帮别人往脸上贴金、挣钱,哪有心思监督质量?”质监系统的内部论坛上,一位网名“ymlhb”的质检人士的发言,引来多位同行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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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河南省质监系统的基层质检人员向记者爆料称,他们所在县局每年都接到上级下达的各类业务目标,如免检、名牌、电子监管网等,基层天天应付这些业务目标,如果完不成,全年工作就相当于白干,他称这是“质监部门的潜规则”。
“文件上说不收费,可到最后还要钱,有些地方局没有规模以上的企业,还要硬着头皮让企业搞免检、名牌。有些企业的积极性不高,就动员政府做工作。雁过拔毛,每一级都要。”记者问及收费标准,该内幕人士说“多少不一定”。他以名牌产品为例,表示三四十万是正常情况,但有的几万元也能评上。问题关键在于企业条件是否符合。
“总局和省局每年都有免检、名牌目录,没有进入目录或达不到目录要求条件的,就要掏高价,如果条件符合就不会有多少钱。”
从国家质检总局到各分局,形成了自上到下的利益链条。按照惯例,获得市一级免检、名牌的企业,市质监局才能推荐申报省名牌、免检;而获得省一级免检、名牌称号的企业,也才有资格被推荐申报国家的名牌、免检产品。
各级政府多以有名牌、免检为荣。河南省政府为鼓励企业申报作出规定:获得中国名牌奖励30万。效仿这一规定,某下属市(县级)也做出河南名牌奖励10万的承诺。
企业申报名牌、免检的积极性并不一致。以乳制品企业为例,这样的行业多会积极办理名牌、免检以换取市场占有率。“我曾经在市局开会时听质量科的科长说,南方一些企业专门成立领导小组,不惜上百万取一个中国名牌产品的称号。”
这位知情人认为企业申报“免检”、“名牌”看中的是其“质量荣誉”。在他看来,中国名牌比国家免检称号更值钱,门槛也比免检的高。
“质检人员收费单据上不会有名牌、免检名目。一些单位以检验费、企业赞助或其他名目处理。”该人士透露,协会是一个变通的收费机构,质监部门常以协会的名义开技术咨询费等。但也有些费用由上级部门直接收了,基层质检完成任务也全部交省财政,没有奖励。“业务目标必须想方设法完成,不然年底评比业绩不好,局长脸上也没光。”
他表示“现在基层很多工作都是为了收钱,监管不可能到位”。以河南省质监系统为例,其经费政府全额拨给,人员工资有保障,但省里还会下达预算收入任务,分摊到各个相关部门。而在其他很多省市,质检人员多靠收费开工资,“我知道,山东、湖北、湖南都是这样。”
律师张显峰很早就开始“关注”质检总局,他认为其推行电子监管码、QS认证、产品免检、名牌评选等所有规定都无据可依。追溯其根源,《行政许可法》并没有明确赋予质检总局这些权力,这些“名目”各异的许可权变成了敛财工具。
一位武汉质监系统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QS认证中,“许可与被许可成了一种利益关系。以办证的检验费来说,很多地方质检部门通过打包收取年费,强制企业签协议交检验费,少则五六千,多则一两万,企业不签就不给发证。”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食品监管体制的方向性偏差,已经到了不能不改的时候,“但愿总局能在此事上重新改变一下监管的模式或者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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