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11日起五环路内试限行
将持续到明年4月10日此外开始实行错时上下班措施 明年10月前黄标车全部予以淘汰或更新
本报讯(记者白冰)下月11日开始,本市社会车辆和外省区市长期在京车辆,将试行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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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市环保局、交通委、交管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了第十五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实施交通管理措施及错时上下班措施的三个通告。
据交通部门介绍,10月1日起,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公务车先封存30%,然后再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
10月11日,社会车辆试行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并实行错时上下班。此外,封存30%的党政机关公务车后,不会出现被封存单位重新购车的情况,因党政机关公务车是有编制的。
新交通管理措施实施后,本市每天停驶车辆近80万辆,预计五环路内行车道路交通流量将下降6.5%以上。五环路内行车速度比不采取措施的情况下提高8%以上。
据了解,奥运期间实施的机动车限行措施,全市停驶车辆约195万辆,五环路内道路交通流量平均下降21.2%,早晚高峰路网平均速度提高25.8%。
错时上下班实行后,早高峰时段将拉长1小时,约在7点至10点之间,晚高峰时段将拉长0.5小时。
下一步,北京市将继续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实施分阶段缓解市区交通拥堵方案。推行差别化配套建设停车位标准和适度提高停车收费价格,严格规范占道停车。与此同时,研究制订本市控制机动车过快增长措施。
关注一
公务车每天0时至24时限行
2008年10月1日起,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在封存30%公务用车的基础上,再和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部门实行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限行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限行时间为0时至24时。
关注二
私家车五环路内按尾号停驶
2008年10月11日至2009年4月10日期间,北京市试行除公车外的社会车辆(含已办理长期市区通行证的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限行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限行时间为6时至21时。凡停驶的机动车减征1个月养路费和车船税。费税减免具体操作方式日后发布。
但是,短期进京外地车辆和过境车辆不受此措施的影响。
解读
停驶车辆按尾号分五组定期轮换
据介绍,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的车辆车牌尾号将分为五组,定期轮换,具体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前公告。
首次停驶车牌尾号星期一至星期五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含临时号牌;机动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
不受新交通管理措施限制的车辆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持有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等不受新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关注三
黄标车明年10月1日起禁入六环
市环保局副局长杜少中介绍,根据黄标车污染突出的问题,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本市党政机关的黄标车尽快淘汰,明年10月1日前,保障城市运行的黄标车全部淘汰或更新。
同时进一步加大对黄标车的限行力度,2009年1月1日起,除保障城市生产、生活和运行的车辆外,运输渣土等各类黄标车全天禁止驶入五环路(含);明年10月1日起,禁止黄标车在六环路(含)内行驶。
为保障城市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需要,将支持相关企业建立符合环保标准要求的货物运输“绿色车队”。
关注四
10月11日起错时上下班
2008年10月11日起,单位将实行错时上下班措施。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大型商场每天上午开始营业时间调整为10:00,适当延长晚上营业时间。
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根据实际情况,上班时间可分别为8:30、9:00、9:30,下班时间按8小时工作制原则由各单位相应顺延。
在京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学校、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上下班时间不调整。
特别提醒
违法上路视为闯入禁行
市交管局秩序处处长介绍,如果违反按尾号停驶措施行车,将视为违法进入禁限区域。
交管部门将同奥运会期间一样,采取严格的执法方式,除现场电子眼和电视监控器抓拍违法上路车辆外,全市分布的交警也将对违法上路车辆进行拦截处罚。
奥运新增停车位继续使用
奥运前期,交管部门在不影响车辆通行的次干道施划了近2万个停车位。
交管部门介绍,奥运会后的一段时间,这些停车位也能继续使用。今后是否会取消,要根据这些施划车位道路周边路网和流量的变化。今后,这些车位是否会收费,也将由市政府批准后决定。
极端天气实施单双号上路
市环保局介绍,如果遇到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大气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时,将启动污染控制应急措施。
本市和外地进京机动车按单双号行驶,全市行政区域内黄标车禁行;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和建筑拆除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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