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九月三十日电 香港环境保护署发言人今日表示,二零零八年《空气污染管制(燃料限制)(修订)规例》将于十月一日起正式生效,规定使用含硫量以重量计不超过千分之零点零五的清洁柴油,以进一步减少二氧化硫的排放。
经修订的规例规定工商业工序使用超低硫柴油,即含硫量以重量计不超过千分之零点零五的清洁柴油,以进一步减少二氧化硫的排放。二氧化硫是引致呼吸系统疾病的一种主要污染物。
据了解,从十月一日起,工商业界的营运者,若要使用柴油均要转用超低硫柴油。不过,若使用燃料的设备已获证明其污染物排放量没有超过特定排放水平,则可以使用其它液体燃料。有关的排放水平大约相等于燃烧超低硫柴油的水平;这为工商业界提供了选择,他们可以使用控制排放的设备以代替使用清洁燃料。
发言人说,有关规例不会对工商业界的营运环境造成任何重大影响。对环境和商界来说,这可算是一个双赢的方案,足以显示保护环境不一定会对经济增长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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