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10月1日电 题:选用干部重在防止两个“少数人”
新华社记者季明
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委日前首次采取全委会无记名投票方式,对8名街镇行政正职人选进行了差额表决,并产生5名任职或推荐的正职处级干部。
为保证干部选拔过程的公开、民主、科学,此次浦东作了一系列制度安排,如放开初始提名权进行公开选拔、通过第三方测评淘汰不能胜任者、听取区四大班子成员意见、按照多于拟任职位50%以上的差额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表决范围由常委会扩大至全委会等。从结果看,选拔基本达到预期目标,落选者表示“输得心服口服”。
干部选拔任用是我党执政的关键环节,在一些地方却成为不正之风的源头。少数领导干部将公权化为私权,不执行中央三令五申的选人用人规定,“在少数人中选人,由少数人选人”,使本应公开透明的干部选任过程成为“暗箱操作”。结果,“跑官要官”屡禁不止,“带病提拔”屡见不鲜,干部群众反映强烈。
浦东此次“公开选拔、差额票决”的意义在于,通过制度建设破除两个“少数”发生的可能,将选任干部的提名权、酝酿权、考察权、决定权扩大到全委会甚至更大的范围。
通过公开选拔,允许更多有能力、有意愿的竞争者报名,排除了“内定”的可能;通过第三方考试测评,用笔试、结构化面试、模拟演讲等考核方式来确定考察对象,让“庸人”自动落马;通过多方听取意见,形成对候选人更全面的认识;通过扩大差额考察和票决的比例,避免“陪票”等走过场问题;由全委会而不是常委会来进行票决,大大压缩了“操作空间”。
事实证明,避免两个“少数”,在更大范围内选人,让更多的人参与选人,有助于选拔出有真才实学、能令人信服的人才,有助于形成健康向上的干部选用风气,使贤能者脱颖而出,使奸佞者无隙可入,维护党的肌体健康,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