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吴高翔 巨鹏飞记者贾学蕊)日前,怀远县对10个正科级职位采取“海推”的方式进行公开推荐,把初始提名权交给广大党员干部,采取全委会票决的方式,对拟任人选进行选拔,从而拉开了新一轮干部任用制度改革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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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县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在选拔任用干部上变过去的“常委作决定”为“全委会作决定”,即由县委常委对提名的县直部门、乡镇(区)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召开全委会进行投票表决,根据全委会票决结果以应到会县委委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任免决定的制度。同时,还出台并规范了县直部门和乡镇(区)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暂行办法、民主推荐提名正科级党政正职人选暂行办法等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的透明度。
据介绍,全委会票决制体现了“集体领导的原则”,扩大了县委委员对干部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变“少数人选人”为“多数人选人”。目前,怀远县已将60个县直部门和乡镇(区)的党政正职职位纳入公开推荐和票决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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