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10月3日电(记者沈汝发)从8月1日开始试点以来,福州市下属的长乐市通过设置4个“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已回收过期失效药品107个品种、45千克。这是福州市药监部门杜绝过期药品在市场上流通、确保药品安全采取的措施。
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必须实行定点回收,由药监部门协调督促各定点回收药店统一设置“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定点单位要对回收的过期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册登记、专柜存放。药监部门将协调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采用“以旧换新”等方式,对送交家庭过期药品的市民给予适当的鼓励。
据介绍,福州市的定点单位按照“科学合理分布,方便有效回收”的原则进行设置,市区以24位药品零售企业片长的药店作为回收定点单位,要求其设立严格的回收登记制度,妥善保管,最后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统一销毁。福清和长乐各设4个定点单位,其他县设3个定点单位。
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未列入定点单位的药品零售企业,不得擅自开展过期失效药品的回收活动。定点回收单位要妥善保管回收的过期药品,有销售或外流行为的,一经查实,除取消其定点单位资格外,要依据《药品管理法》予以处理,构成刑事犯罪的由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张庆龙)